| 伊春生态立市力促经济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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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07 14:56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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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砍伐减少,经济总量增加。黑龙江省伊春市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把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放在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首位,走上了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振兴之路。
伊春是我国重要的国有林区和开发最早的木材生产基地。过去由于长期超负荷采伐,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和发展接续产业的措施,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步陷入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局面。
2001年,伊春市委、市政府提出:再困难也决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也决不以拼资源换取暂时利益,再困难也决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从2003年至今,全市累计查处各类林政案件2000多起,追究刑事责任890人,查处涉林干部225人。为保护红松,伊春作出了全面停伐天然红松的决定。
伊春先后在5个林业局、15个林场(所)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将8万公顷国有商品林地承包给林业职工。
全市自然保护区由2001年的8个发展到17个自然保护区和2个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由2001年的4.9万公顷增加到55万公顷。
为了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速度,伊春实施了“百项工程”战略。截至目前,全市木材产量由2001年的152万立方米调减到13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001年的78.4%上升到82.3%,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78亿元增加到115亿元,首次突破了百亿元大关。
去年,全市引进外来投资项目186个,投资超亿元大项目14个,总投资37.4亿元。外贸进出口额增长3.2倍,地方财政收入也由2001年的2.4亿元增加到2.9亿元。木材精深加工、北药、绿色食品、生态旅游和畜牧业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0.16倍、2.4倍、3.7倍、2.7倍、4.3倍,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4.2%。
截至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699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791元;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2.6万人,森工企业混岗人员纳入了省级养老保险范围,最低生活保障率占城镇人口的12%,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2005年5月7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将伊春列入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伊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经济转型试点领导小组,制订经济转型试点方案、统筹重大问题的决策、合力推进经济转型工作。
据了解,伊春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总体目标是,力争用15年左右的时间,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基本恢复到上世纪60年代水平,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人民生活富裕、社会和谐发展。 |